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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推免生】资环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9-18     发布者:lx         审核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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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根据学校《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总指标数不低于78人,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原则上不低于55人。学术学位推免生可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人数不超过12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定录入人数为准。根据考生生源情况,经校研究生院审批,学院可适当调整接收推免生计划。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所在学校须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毕业于国内高水平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的考生,可接收为直博生;

(三)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性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五)根据学院“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招生简章规定,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学院2016年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

(一)材料接收

推免生资格材料接收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9月28日。有意向报考我院的同学,可将推免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本科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科研活动证明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专业排名证明、考生联系方式)邮寄至我院。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29号大中国仙踪林xzl2023刘潇老师收邮政编码430079,或将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刘潇老师邮箱liuxiao@whu.edu.cn。联系电话:027-68778676。

(二)考生志愿填报

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

(三)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内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推免生网上资格审核开始时间以国家系统开放时间为准。

(四)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复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复试。

推免生复试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上报复试结果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

(五)待录取通知

学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名单,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附考生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

考生在24小时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方式与计分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打分采取百分制。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外语口语、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均不及格者,一票否决。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外语口语测试:时间5分钟。

3.综合知识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突出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等。无指定教材,时间15分钟。

4.心理素质测试: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三)复试时间安排

所有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其中的夏令营优秀营员除外),均需参加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考生申报情况,随时安排复试时间,采取灵活复试方式,并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考生须随时关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的通知。

五、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我校所有获得接收的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武汉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六、录取要求

(一)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二)信息公开

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一律公示公开。

(三)规范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对学院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所有上报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附件1: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附件2: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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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